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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昨傍晚召開發佈會,公佈汽車限購措施。 郭若溪 攝
按月分配指標 將採取搖號加競拍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若溪 深圳報道)為調控深圳小汽車增量、保護大氣環境質量,深圳自29日晚6時開始,正式實施小汽車限牌政策。全市小汽車指標每年暫定10萬個,按月分配。其中,電動車指標2萬個,採取搖號方式;普通小汽車指標8萬個,50%採用搖號,50%採取競價。至此,深圳已成為全國第8個汽車限購的城市。與此同時,深圳將於工作日早晚高峰期施行異地牌照車輛除口岸部分路段外全市內限行政策,粵港兩地牌則不受限。
根據深圳市政府發佈的《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的通告》,自2014年12月29日晚6時起,單位和個人購置小汽車、小汽車過戶、非深圳市小汽車轉入深圳的,在申請辦理小汽車註冊、轉移、轉入本市的變更登記前,應按規定申請取得深圳小汽車指標證明文件。未來購車上牌除搖號和有償競拍外,還將積極探索與碳排放權交易相結合的競拍方式。
大批市民傍晚搶購
為趕在限購令實施之前買到汽車,大批市民昨日傍晚衝向汽車4S店購車,甚至有人請假來購車。在深圳香蜜湖,基本每個汽車品牌4S店裡都有30至40位客戶在諮詢車輛情況,部分客戶喜歡的車型沒有現車,失望地離開4S店,但還是有不少市民在限購實施之前買到車。據昨日深圳市政府發佈的通告顯示,只要昨晚6時之前成功購車並獲得發票,均可正常辦理上牌。
高峰時段外地車限行
記者在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自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5月30日,工作日早晚高峰期(早上7時至9時及下午5時30分至晚上7時30分)將限制外地載客汽車行駛,需要進出深圳灣、福田、羅湖、文錦渡、沙頭角口岸的非深圳市核發機動車號牌載客汽車僅可在部分路段行駛。實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持道路運輸證件的客運車輛(不含租賃小汽車);粵港澳兩地號牌、使領館號牌車輛除外。對非深圳市核發的號牌載客汽車因大型展會需要提前辦理機動車臨時通行證。
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長徐煒表示,第一個月內為政策緩衝期,對違反通告的車輛作警告處理。通告生效之日起,第一次違反規定的可申請免除一次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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