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政府將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五百九十九章),將「侵入性肺炎球菌病」納入為其中一種法定須呈報傳染病,並於明日刊憲,即時生效。
「侵入性肺炎球菌病」由肺炎鏈球菌(肺炎球菌)引致,肺炎球菌有超過90種血清型。「侵入性肺炎球菌病」在臨床上以多種形式呈現,例如腦膜炎、敗血病或嚴重肺炎,均可能致命。任何年齡人士都可能受到感染,但兩歲以下兒童和65歲或以上長者的死亡率較高。曾感染侵入性肺炎球菌病、有長期病患、植入人工耳蝸或免疫力弱的人士,均為患此症之高危人士。
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發言人指,經諮詢相關專業人士和學術界後,當局認為有需要提高本港監測「侵入性肺炎球菌病」的能力,以便更準確監察本地情況,從而制定適當的公共衛生策略,預防和控制此病傳播。
署方提醒醫生密切留意「侵入性肺炎球菌病」個案,並按法例的要求向衛生署署長呈報任何懷疑個案。發言人補充,中心將會向醫生和醫院發信,通知相關人士有關呈報的規定。
肺炎球菌常見於健康人士的鼻和咽喉,兒童尤其普遍。肺炎球菌主要經病人咳嗽和打噴嚏而產生的飛沫,或與病人親密接觸和觸摸被污染的物件而傳播。為預防侵入性肺炎球菌病,衛生署轄下母嬰健康院的「香港兒童免疫接種計劃」已為兩個月、4個月、6個月及12個月大的幼童接種肺炎球菌疫苗。「政府防疫注射計劃」及「長者疫苗資助計劃」亦已引入肺炎球菌疫苗,為65歲或以上長者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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