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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誠稱,重組有利體現公司價值,對所有股東有利。路透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梁偉聰)長和系主席李嘉誠向來可謂「無寶不落」,每次有大型動作,必定能從中獲得可觀的收益,今次亦不例外。單以重組後新公司「長和」獲「長地」提供550億元現金計,假設這筆錢用作派息,以李氏家族持股約30%計,至少可袋160億元。另外,長實(0001)一直受本港公司條例限制,以往長實從聯營公司和黃(0013)取得的利潤中有70%不能用作派息,但現今公司在開曼註冊就可以,李氏家族日後的收入更加可觀。
未來兩年派息率料漸增
李嘉誠昨在記者會上表示,重組有利體現公司價值,對所有股東有利,預計未來兩年派息比率會逐步提高。 公司重組後,李氏家族為最大股東,持股約3成,假設從「長地」獲得550億元的現金,如全數回饋股東,李氏家族至少可袋160億元。此仍未計算受本港公司條例限制而未能派出的其他利潤。
和黃董事總經理霍建寧表示,由於公司現時受本港公司條例限制,未經損益表入賬以及聯營公司的利潤都不能用作派息。他續指,但新公司長和在開曼註冊後便不再受此限制,笑言「甚麼都做得到」,可以盡將收益派予股東,為股東創造最大價值。
重組後可將收益盡派息
和黃副財務總監張鈞海以去年為例,「和黃去年純利300多億元,長實攤佔和黃之溢逾150億元,但由於公司條例的限制,長實只可以派(息)50億元,有100億元不能派出。」聯營公司的利潤不能派息,變相長實有70%從和黃獲得的利潤未能直接回饋股東。以長實持有和黃逾30年,相關未能派出的利潤相信十分可觀,假如完成重組後盡派股息,股東尤其是持股3成的李氏家族收入極為可觀。
李嘉誠近年動作頻頻,分拆和記港口新加坡上市、出售屈臣氏持股及分拆港證,都為其帶來不少收入。早前出售屈臣氏24.95%股份予淡馬錫,就令集團的股東權益增加約390億元,部分用作派發每股7元的特別股息,一共約300億元,以李氏家族持股43.42%計算,「淨袋」逾13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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