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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政府2008年起成立「兒童發展基金」,資助非政府機構營辦為期3年的計劃,協助10歲至16歲的弱勢社群兒童進行個人發展規劃、師友配對和目標儲蓄,並鼓勵他們養成建立資產的習慣,從而減少跨代貧窮。政府希望增撥3億元延續計劃,昨日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討論。
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譚贛蘭在會議上表示,計劃旨在鼓勵兒童儲蓄,新一輪推出的計劃有意增加獎勵,參加者在兩年內每月儲蓄最多200元,會獲得同等金額的私人配對捐款和政府獎勵,總共可累積14,400元儲蓄。
資金用作學習 非支援家庭
她續指,行政長官在去年的施政報告中宣布,將於2014至2015財政年度為基金額外預留3億元撥款。截至2014年11月,當局已推出4批合共61個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基金計劃及7個由學校營辦的校本試行計劃,約有7,000名兒童受惠,第五批計劃將於今年第二季推出,譚贛蘭預料,3億元撥款可惠及9,700名新參加者。
議員梁耀忠指出,計劃原意讓兒童用該筆儲蓄進行課外活動,但事實上卻有兒童的儲蓄用作支援家庭經濟。譚贛蘭回應道,該筆資金應讓兒童學習如何定立目標後作學習用途,不應用作支援家庭經濟,如負責的社福機構發現個案有此問題,可轉介至社會福利署,讓署方提供協助。不過亦有議員質疑,幾批計劃的受助人數只有數千人,涵蓋面是否太小,而且受助人家庭本身窮困,何來有多餘錢用來儲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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