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繁體 | 簡體 
首頁 | 要聞 | 香港 | 內地 | 台灣 | 國際 | 評論 | 財經 | 地產 | 投資理財 | 教育 | 副刊 | 娛樂 | 體育
2015年1月13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馬恩國:罷免犯「佔」議員 政改有生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違法「佔領」行動告終,一眾主事者刑責難逃。「幫港出聲」法律顧問、大律師馬恩國昨日建議,立法會在表決政改方案前可引用香港基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六款,罷免因觸犯「佔領」相關罪行而被判監一個月以上的反對派議員,並藉他們議席出缺時通過方案。他形容這是政改的一線生機。

馬恩國昨日在「幫港出聲」的政改研討會上,展示其中8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在「佔領」其間涉及的罪行,包括公民黨梁家傑、工黨李卓人及社民連「長毛」梁國雄。他說,8名議員主要涉嫌觸犯第二四五章《公安條例》17A條「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最高可被判監5年(公訴程序)或3年(簡易程序)。

判監一月以上可「踢走」

他續說,香港基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六款規定,若立法會議員在香港內外被判犯有刑事罪行並判監一個月以上,可由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解除其職務,並由立法會主席宣告其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他指出,若議員同時獲准緩刑,也可因此條文而被「踢走」,因條文並無規定要即時服刑才能被解除職務。

倡罷免動議提8名字

馬恩國形容,此乃政改方案通過的一線生機,因立法會可趁8名議員被「踢走」之時表決通過政改,但此舉有兩點條件:司法機構需於這數個月內,對他們展開聆訊及作出判監一個月以上的裁決,而他們同時不「拖時間」作出上訴;要在一個罷免動議內提及8人名字,令他們全部不能否決罷免自己的動議,增加通過機會,並在政改方案表決前完成。

他強調,政治離不開法律,因政治理念眾說紛紜,只有法律條文才有共識,又指反對派熱衷政治而希望加入立法會,但立法會也是制定法律,如他們提出「政治問題,政治解決」而不講法律是完全錯誤。

相關新聞
2015施政報告前瞻:新公屋最快一年出售 (圖)
特稿:整幢公屋悉售 避免管理爭拗 (圖)
九成民意看重房屋政策
小學學位教師料增至65% (圖)
立會秘書處指基層爬升難
馬道立:法治不能討價還價 (圖)
袁國強:無法治不可能有普選 (圖)
若否決方案 2016民意會踢走反對派 (圖)
馬恩國:罷免犯「佔」議員 政改有生機
鄭赤琰:揚言否決政改者不負責任
何濼生:想門檻低 須先減中央憂慮
指反對派不樂見普選 雷鼎鳴:少了個「大沙包」
懷抱「居屋夢」 交表排長龍 (圖)
特寫:無首期照入表 大學生:抽中家人幫忙 (圖)
近年申購居屋情況 (圖)
安排混亂:「龍尾」左搖右擺掀爭執 (圖)
調查報道:博士「槍手」辱斯文 網售論文萬四元 (圖)
記者網上起底 面書資料洩密 (圖)
「請槍」隨時踢出校 學者批敗壞風氣 (圖)
特首:外力干港事仍然存在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 
2020-2021年度財政預算案 
2020年兩會 
2019全國兩會 
「逃犯條例」修訂 
亞洲文明對話大會 
首屆粵港澳大灣區媒體峰會 
建國70周年 
施政報告2019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基本法30周年 
四十不惑 
駐港部隊軍營開放日 
科創潮流音樂嘉年華 
拘捕黎智英 
香港教育高峰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