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 記者 杜法祖 ) 代表的士團體申請「佔旺」禁制令的律師鄺家賢,早前處理一宗涉款逾200億元的索償案時,涉違反專業操守與客戶簽訂勝訴報酬協議。高院法官考慮鄺的解釋後,昨決定正式將個案轉介律師會跟進。鄺澄清「無呢回事(違反操守)」,指法官無權判斷她是否違反專業操守,一切交由律師會決定,她日前已去信律師會解釋情況。
原告何文琪律師事務所早前入稟控告由鄺家賢經營的鄺家賢律師事務所,指被鄺拖欠律師費保證金,高院早前裁定鄺須向原告償付169.5萬元,並須繳付懲罰性訟費。鄺一方昨申請修改懲罰性訟費命令,惟申請被拒絕。
暫委法官陸啟康指鄺違反與同行之間的口頭付款承諾,行為嚴重,法庭有權就嚴重的案件予以譴責,因此維持原本的懲罰性訟費暫准命令。但他批准鄺申請延期7日,即於14日內向原告支付懲罰性訟費。
陸官早前懷疑鄺違反專業操守,與客戶簽訂勝訴報酬協議,給予鄺機會作書面解釋。陸官昨指考慮過鄺的解釋後,認為有表面證供顯示她涉嫌違反律師專業操守,因此決定將個案轉介律師會調查。他指他有責任向律師會舉報,鄺本人亦知道其決定,他會將舉報電郵轉發原告及鄺。
鄺昨透過電話回覆,指會考慮就本案裁決上訴,對法官堅持懲罰性訟費命令表示「無辦法,法理上係無理由」。她日前已去信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要求聯合開庭釐定該筆律師費保證金金額是否合理,正等候回覆。她又指已向香港律師會投訴原告,及澄清自己並沒違反專業操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