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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兩名年輕女警前年透過智能手機交友程式「放蛇」,假裝有意當妓女,誘使5名男女向她稱可代為拉客,從中收取中介費,更向女警保證可每月賺取2.5萬元,又提出用雪條和爆炸糖來教導口交技巧,並為女警提供「試鐘」,指導她服務客人,5人其後被捕。法官指,任職童軍教練的被告藉中介人身份為妓女「試鐘」,明顯是犯案動機,行為令童軍蒙羞。
5名被告依次為童軍教練李仲樑、伍迪倫、葉敏玲、馬邁豪及許念恩(26歲至41歲),其中伍、馬及許早前承認企圖導致另一人賣淫罪,李及葉則被裁定同一控罪罪成。法官指,案情未涉及未成年少女或威逼等因素,但眾人有組織犯案。由於許協助警方指證他人,獲額外刑期扣減,眾人分別被判監13個月至33個月。
前年7月,警方派出24歲女警喬裝18歲少女,在手機通訊程式「遇見」,向賣淫集團找工作。伍接觸她稱可為她介紹顧客,之後偕馬及許與她會面,講述性交易細節等。同年8月底,另一名23歲女警加入放蛇,其後拘捕眾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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