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 記者 杜法祖 ) 一名17歲少女報稱在半個月內,先後遭4名男子多次勒索共約5,000元,又一度被非法禁錮在離島度假屋,少女經與15歲女友人商量後,前日報警求助,警方暫列作勒索、傷人及非法禁錮案處理,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隊跟進。
報案少女姓陳、17歲,居於天水圍。陳向警方表示,由去年12月30日至今年1月6日期間,她多次被4名年約20歲至30歲男子勒索合共約5,000元。其中於本月2日,該4人在屯門區向陳勒索金錢不遂,將其手部打傷,陳被迫致電呂姓15歲女友人求助,由呂將200元存入其中一名勒索者的銀行戶口才能脫身。至本月10日至12日期間,陳女更被帶到離島一度假屋禁錮,及後才獲准離開。
前日下午5時14分,陳與呂在天水圍天h一單位經商量後,決定報警求助。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隊已接手跟進,暫時未有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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