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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強積金制度踏入15年,成效為何?
答:強積金制度是退休保障的重要支柱之一,其設計是透過僱員自己及其僱主共同供款,協助僱員累積退休儲蓄。制度在過去十數年間,不斷改良革新,漸見成效。
強積金制度實施以前,只有三分一本港就業人口有退休保障。制度實施後,接近九成勞動人口已在強積金或其他退休計劃的涵蓋範圍內。
截至2014年11月,強積金供款連投資回報已增長至5,668億元。扣除費用及收費後,過去十數年間的投資回報為1,387億元,年率化內部回報率為4.2%,而同期通脹年增長率僅為1.8%。
強積金制度對累積退休儲蓄發揮�蚇W特作用,難以被取代。退休保障制度往往須經過30至40年,亦即待計劃成員就整個就業生涯作出供款後,才步入發展成熟的階段。目前強積金制度仍然年輕,我們相信,假以時日,強積金制度定能為香港就業人口的退休保障作出更大貢獻。
續致力改革完善制度
扶貧委員會將於今年下半年就退休保障議題作公眾諮詢,探討未來的路向。不論香港最終採納哪個退休保障模式,強積金制度應該繼續扮演重要角色,協助就業人口累積退休儲蓄;而積金局亦將繼續致力改革和完善強積金制度。■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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