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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5名法官昨日在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門外合影。 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望賢、李薇 深圳報道)根據案件數量和工作總量的測算,前海法院核定人員總規模為195名,其中政法專項編制98名。法官員額控制在政法專項編制的40%以內,司法輔助人員不低於45%,司法行政人員不超過15%。目前核定法官員額39名,包括1名院長、2名副院長和36名主審法官。除院長、副院長外的所有法官,一律採取遴選方式產生。
首批15名法官 專長民商事案
去年12月29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首批15名主審法官的法律職務任命。此次遴選產生的主審法官學歷較高,研究生學歷或獲得碩士學位的13人,獲得香港大學普通法碩士學位的5人,平均年齡38歲,均從事法律工作10年以上、從事審判執行工作5年以上,在民商事案件方面也是各有專長的領域。
專業人士陪審 強化審判權威
前海法院嘗試選取一些在深圳工作、居住的香港籍中國公民來擔任人民陪審員,去年12月4日,率先任命4名港籍人民陪審員,其中2名為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教授、1名曾在香港金融管理局工作、1名則曾在香港花旗銀行擔任過總經理。前海法院將在需要並且適合的涉港民商事案件中啟用港籍陪審,特別是在深港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充分發揮港籍陪審制度中港籍人民陪審員的第三方中立特徵,突出港籍陪審案件專家審議的性質,強化前海審判機構審理結果的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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