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自明)前海法院昨日正式掛牌,在全國首度引入香港籍陪審員,並選聘香港籍調解員進行商事調解,處理未來涉及香港商事的糾紛。有法律學者分析,前海法院適度引入熟悉香港文化的港籍代表,有助更好地排解爭議,而以仲裁調解方式處理民商糾紛,也能提高靈活性及效率。
有別於港陪審團制度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法學博士宋小莊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前海法院模式是新嘗試,不論與內地審訊或香港本身的司法仲裁制度也有分別。他說,香港處理刑事案件的陪審團制度,並非以專業學識背景為基礎,而是挑選社會上各階層人士,純粹以案件事實作出處理,但前海法院則嘗試任命一些熟悉深圳及香港事務,且具備金融、法律等專業背景的市民來擔任「人民陪審員」,相信其運作會較接近仲裁調解的模式。
宋小莊認為,前海着重金融服務業的發展,涉及專業化的民商案件會較多,前海法院的新模式既可比傳統法院有更大靈活性,能有效地加快解決糾紛,亦發揮了深化改革內地審判機構功能的作用。
但他強調,前海法院始終是內地其中一個法院,如何在跟從國家民事訴訟法等內地法規下,以新模式做好審理工作,尚有待時間理順及優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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