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自明)就壹傳媒大樓被擲汽油彈事件,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昨日強調,警方非常重視案件,並譴責有關案件涉及的暴力行為,但警方尚未完成調查,不宜妄下判斷。他表明,明白案件引起傳媒工作者的憂慮,警方會全力以赴處理每宗案件,並不會為「涉及傳媒機構的案件」作任何定義。
在立法會大會昨日辯論壹傳媒集團被擲汽油彈事件時,反對派宣稱,警方對過往多宗有關傳媒或新聞從業員暴力案件,破案率偏低或進度不理想。黎棟國在回應時反駁指,警方主要職責是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無論案件是否涉及傳媒或其他人士,警方都會一視同仁,全力偵辦,務求將犯案之徒盡早繩之於法。
破案率近70% 曾破暗殺肥黎案
他強調,警方在2014年處理的案件中,破案率超過40%,其中涉及傷人及嚴重毆打的暴力案件,破案率更高達約70%。過去,警方曾成功拘捕及檢控與公眾人物及機構有關的案件,包括2008年策劃暗殺李柱銘和黎智英一案,警方共拘捕2人,法庭其後分別判處他們入獄3年及16年。在《獨立媒體》被刑毀一案,警方也拘捕了4人。
黎棟國坦言:「須知全世界警隊,都沒有可能百分之一百偵破所有案件。警方對任何可以追查的線索都會全力跟進。」不過,警方對每一宗案件都全力以赴,也不會為「涉及傳媒機構的案件」作任何定義,「在警方調查還未完成,犯案者的動機尚未確立之前,不宜妄下判斷。」
他又強調,香港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受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特區政府一直致力便利新聞工作,每當有重大政策或措施宣布,或社會發生重大事件,有關的政策局或行政部門均會適時發布資訊和盡量安排新聞界進行採訪,「(特區)政府會繼續一貫寬鬆的政策,提供適合的環境讓新聞業自由蓬勃發展,及便利專業及準確地報道新聞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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