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表示,反思「佔中」,最根本的就是要思考如何正確處理香港特別行政區與中央的關係、與國家的關係。多位內地專家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均表示,香港擺正在一國之內的地方與中央關係十分重要,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與切實維護中央權力兩者不可偏廢。
鄒平學:有港人誤解「一國兩制」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鄒平學認為,從「佔中」事件可以看出,香港一些人對於如何全面準確認識「一國兩制」存在誤區。還有人以高度自治為藉口,抗拒中央的管治權,拒絕承認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政改決定的法律權威,甚至企圖用非法阻街集會的方式要挾中央,以滿足其政治要求。
「香港是中央政府直轄的特別行政區,其政治體制由全國人大制定的(香港)基本法規定。中央依法享有對包括普選制度在內的香港重大政治體制問題的決定權。」他說。
鄒平學表示,1997年中國政府恢復行使的是包括治權在內的完整主權。中央對香港具有全面管治權,是中國政府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的內在含義,也是客觀的政治和法律事實。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源於中央的授予,其順利運行也離不開中央的監督。中央的管治權和特區的高度自治權並不對立。
「一些人試圖用特區的高度自治權不斷挑戰中央的管治權,這只會侵蝕、破壞高度自治權自身的權力基礎。」鄒平學強調,一旦失去中央權力的依託,特區的高度自治權也將失去其權力來源與法律基礎。
陳詠華:表政改意見方式須合法
中國法學會「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陳詠華表示,香港是多元社會,各個階層和政治團體有不同的利益訴求十分正常,對於政改方案有不同意見也在預料之中。但不論是誰,對政改表達意見、施加影響的方式一定要合法,法治的約束對每個人都是剛性的。
陳詠華強調,中央對香港憲制性問題擁有的決定權是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必須得到尊重。遵守法治是中央、特區和香港社會各界就政改進行協商的基本前提和最大公約數,如果背離這一前提,用非法手段對抗中央,必將破壞香港政制發展進程。
陳欣新:基本法定明與國家關係
中國社會科學院台港澳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陳欣新說,香港基本法對國家與香港特區的關係寫得很清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香港)基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那些企圖將『高度自治』變為『完全自治』,甚至鼓吹『港獨』的行為,都違反了(香港)基本法。」陳欣新表示,一些人知法犯法,故意裝糊塗、攪渾水,用「以違法手段追求公義」的歪理慫恿青少年對抗特區政府和中央,對香港社會遺害甚劇。
鄒重申:「一國」是「兩制」前提
鄒平學表示,「一國」與「兩制」不是平行關係,「一國」是「兩制」的前提。香港一些人認為「兩制」優於「一國」,試圖用「兩制」對抗「一國」,或是用「兩制」中的資本主義制度對抗社會主義制度,這些都是極其錯誤的觀點。還有人對內地政治制度指手畫腳,甚至想把香港變成「反共基地」,更是不自量力的妄想。
鄒平學認為,香港從來都不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但香港各界對「港獨」言論的危害性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能聽之任之,放任自流,更不能坐視這種思想在青少年中蔓延氾濫。任何法治社會都有其不可觸犯的底線,國家主權和安全就是其中之一。
他強調,對於突破這一底線的言論不能以「言論自由」為藉口包庇縱容。「港獨」言論鼓吹分裂國家,違反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和安全,特區政府、學校、媒體等香港社會各界應予以堅決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