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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消委會早前研究發現,本港油公司汽油牌價與國際原油比較,存在「加快減慢」及「減得少」情況,但特區政府不同意有關結論,認為過往油品零售價與新加坡離岸價不存在「加快減慢」。消委會總幹事黃鳳頇Q日表示,最好能夠得知新加坡離岸價資料,促請當局再次研究車用燃油零售市場情況,讓公眾可知悉油公司產品定價是否合理。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頇Q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研究發現本港5間油公司調整汽油牌價時,與國際原油價格變動沒有必然關係,各油公司調整汽油牌價的速度、頻率和幅度反應不一,加減價次數相似。
黃鳳靮,難以評論當局政府「不同意結論」的回應是否準確,會與環境局聯絡。不過,她認為,國際原油價格亦會影響新加坡離岸價,提煉價不會有太大浮動,坦言若能獲得新加坡離岸價及本港油品入口價當然最好,但新加坡離岸價資訊需要花費購買,同時涉及知識產權,未必可公布研究結果。
合謀定價多靠「線人」舉報
她又指,當局曾於2005年研究車用燃油零售市場情況,確具參考價值,但10年來本港通脹、地價等都均有變動,促請當局再研究,讓公眾知悉油公司有否牟取暴利。至於一直有意見指,關注未來《競爭法》能否處理油公司可能存在合謀定價問題,黃鳳靰磳隉A從國際經驗得知,很多時候都是靠公司內部「線人」或新任高層舉報,「未來一旦涉嫌有反競爭行為,即使油公司是跨國大企業都會被條例規管,競委會亦有權作出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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