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李欣 天津報道)為防止幹部「帶病提拔」,今年天津在3%至5%的比例隨機抽查「個人事項」的基礎上,實行「逢提必查」,發揮抽查核實工作在促進廉潔自律中的作用。
所謂的「個人事項」包括:婚姻變化情況,個人及配偶、子女的房產情況,各種收入情況,因私出國(境)情況,子女與外國人或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況,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情況等等。對於有意隱瞞個人有關事項者,取消擬提拔資格。
據中央紀委網站資料顯示,去年天津市共抽查核實133名局級幹部、1,356名處級幹部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