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撞船海難發生於2012年10月1日晚上8時18分,載有逾百名包括香港電燈公司職員及家屬的客船「南丫IV」,擬前往中環對開海面欣賞國慶煙花匯演時,在南丫島西北面西博寮海峽,突被港九小輪雙體船「海泰號」攔腰猛撞後迅速入水翻沉,「南丫IV」上共127名乘客及船員全部墮海,部分人未能及時逃生,被困船艙遇溺,最終釀成39人死亡、92人受傷的慘劇。這是本港繼1971年「佛山號」翻沉事故後最嚴重海難,亦是香港回歸以來死亡人數最多的一次災難。
慘劇發生後,行政長官梁振英決定成立南丫島海難調查委員會,負責就事故的起因、日後如何避免同類型的事故及相關事宜展開調查研訊。警方其後以涉嫌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拘捕7名人士,包括「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南丫IV」船長周志偉,及兩艘肇事船隻上共5名船員。
特首撤國慶煙花悼念
2013年4月19日,南丫島海難調查委員會提交長達238頁的調查報告,4月30日行政長官梁振英公布調查報告,其中由於涉事兩名船長已被控誤殺罪,故暫不公開兩人的報告部分。報告提出13項建議,以防止事故重演。另為悼念是次事故,行政長官亦宣布2013年的國慶煙花匯演取消。
兩名肇事船長「南丫IV」船長周志偉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同被檢控39項誤殺罪及1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案件去年11月開審,至昨日才有裁決。至於另外5名船員經調查後最終沒有起訴。由於「南丫IV」按規定船上至少要有4名船員,但事發時船上只有3名船員,港燈於2013年8月9日被裁定一項沒有在船上提供足夠船員罪,罰款港幣900元。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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