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施倩 浙江報道)浙江溫州中院5日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因家庭暴力導致妻子殺害丈夫的重大刑事案件,法庭最終認為姚某故意殺人「情節較輕」,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
該案也是3月2日《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台後,宣判的首例涉家暴重大刑事案件。合議庭認為,本案被告人的行為符合《意見》第20條的規定,係因不堪忍受長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殺害施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