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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鎮順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院長、廣東港澳法學研究會會長蔡鎮順表示,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中國現行司法體制下一項重要的政治制度,是公民直接參與司法活動的一種民主形式,也是保障公民權利的一條重要途徑。在內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廣州南沙區人民法院在內地率先聘任香港籍和澳門籍人士擔任該院人民陪審員,擴大陪審員參審範圍,這是具有重要意義的司法改革措施。
港澳人士參審增透明度
蔡鎮順稱,港澳籍陪審員對港澳法律制度、風土人情具有認識,通過他們的親身體驗和直觀比較,可以其樸素的社會正義感和公平觀,來評價內地司法過程的正當性、公正性。通過港澳籍人士與內地法官的專業判斷相結合,尤其在處理涉港澳案件中,能更好地實現司法公正,並消除港澳同胞因制度理念和生活環境差異等因素造成對內地司法的距離感,也增加裁判透明度。
蔡鎮順續指,現代意義上的陪審制度源於英國,目前主要存在兩種陪審制度,一種是英美法系的陪審團制度,由陪審團裁決案件事實,由法官適用法律作出判決;另一種是內地法系的參審制度,由法官與陪審員共同審理認定案件事實、共同作出判決。他認為,香港屬於前者,內地和澳門屬於後者。通過港澳籍陪審員參審,也能了解不同法系的先進經驗和實踐,為內地司法改革提供借鑒,促進內地現正在進行的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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