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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團體促請政府盡快劃一假期日數。 翁麗娜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翁麗娜)打工仔命運有別,本港逾三分之一的僱員只放12天勞工假,而非17天公眾假期,有勞工團體批評政府已就增加勞工假日數問題拖延多年,應盡快交代立法時間表。任職印刷行業30餘年的陳小姐表示,該公司一半人放公眾假期、一半人放勞工假期,工作因此而無法銜接外,心理上亦會產生不公平的想法。
按《僱傭條例》規定,僱員每年最少享有12天法定有薪假期,即俗稱勞工假,但復活節及佛誕等則不在名單之內,而部分工種包括銀行職員及教師等則可享有17天俗稱銀行假的公眾假期。
香港製造業總工會於上月27日至本月8日,透過電話訪問947名會員,結果發現逾50%受訪者只放12日勞工假,而大部分人對勞工假未能跟銀行假看齊,感到不公平。問卷又問及「將如何運用17天公眾假期」,逾四成人表示會陪伴家人、近三成人表示用來休息,亦有近一成人表示用以進修。
香港製造業總工會副主席陳鄧源表示,不少基層及藍領無法如白領及管理層般於復活節放長假,造成不公的心理現象。他又指隨着經濟及社會模式改善,年輕人着重生活及工作平衡,「有時後生仔來求職,一聽到放勞工假就耍手擰頭。」他引述政府早前的評估,指增加五天法定假日,僱主經營成本將增加18.3億元。他認為若將成本攤分至全港80萬打工仔,每位僱主所付出的成本有限,就能令僱員享有更多的家庭樂。
陳小姐表示,過去一直無法享有公眾假期,難與親友聯誼,導致感情疏離。她又指其工作夥伴育有兩名就讀小學的兒女,每逢小朋友放復活節假,就要跟丈夫爭論誰人請假照顧小朋友,最終其夥伴因為請假多,容易跟上司出現摩擦。她指自己會於「五一」勞動節上街,呼籲社會關心增加假期,有助促進家庭和諧及工作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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