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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齊鵬飛在訪問中表示,香港的民主絕不是英國人在「英人治港」的殖民統治時代,「恩賜」給香港人民的。他痛斥英方在香港回歸前10幾年的過渡階段,突擊搞民主並非真民主,而是在搞有利於自己的政治安排,以便在他們「光榮撤退」以後,他們在香港還有可以代表他們利益和意志的「政治代理人」。
齊鵬飛在接受本報專訪時結合回歸前歷史分析,指在香港回歸以前、在「英人治港」的舊香港時代,香港的政治體制是典型的英屬殖民政治,是英國總督獨裁和英國總督專制,而絕非甚麼民主體制,香港同胞即香港本地華人的政治參與權力極其有限。
他以香港時代香港政治體制中最重要的兩個「制高點」:香港總督和香港立法局舉例,「28任香港總督,有哪一個是香港人民民主選舉的?有哪一個是由香港人民授權的?有哪一個是可以代表香港人民的?」
過渡期突推「代議制」
在英國人統治香港的最後一段時間(即自「舊香港」至「新香港」的12年過渡時期)裡,香港立法局的地位和功能、香港立法局議員的產生和議會結構,突然發生了重大改變,開始引入了所謂「代議制」的因素、引入了民主選舉的成分。齊鵬飛分析,那是因為經過中英談判,英國人已經非常明確地意識到,他們在香港的殖民統治已經無法再繼續下去了,在1997年7月1日他們必須把香港交還給中國。
他續說,英國人為了能夠在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以後繼續保持他們對香港的影響力甚至是控制力,他們才決定在香港的過渡時期突擊搞有利於他們的政治安排,以便在「光榮撤退」以後,他們在香港還有可以代表他們利益和意志的「政治代理人」,讓香港回歸以後還可以是一個「沒有英國人的英國社會」。
「他們搞這種政治安排的突破口,就選在立法局。因為他們知道香港特區的行政長官,他們不好控制。但是香港未來的立法局--即香港特區的立法會,他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控制,因為立法會選舉出來,僅僅需要報中國的中央政府備案而不是批准,所以,如果這個選舉制度設計好了,至少可以保證他們鍾意的『政治代理人』可以在其中佔據很大一部分,至少是關鍵少數。」齊鵬飛說。
因此,在過渡時期,英國人逐步實施和完成了這一戰略布局。這也就是英國人在香港100多年的殖民統治期間都不搞「民主」,而偏偏在「光榮撤退」前的10幾年間突然在香港突擊搞「民主」的真實原因。
只為回歸後保英國利益
齊鵬飛強調,英國人在香港突擊搞的「民主」,其出發點並不是他們所標榜的「還政於港」、「還政於民」,而是為了最大化地保證英國人在1997年香港回歸以後的利益、影響力、控制力。因此,香港的民主絕不是英國人在「英人治港」的殖民統治時代「恩賜」給香港市民的。「在那個時代,有兩句很流行的話,『香港有自由無民主』,『香港人有政治冷感』。這是英國人在『英人治港』的殖民統治時代給香港人留下的非常『尷尬』的歷史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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