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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愛詩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8.31」政改決定完全符合法律。 莫雪芝 攝
籲反對派以智勇通過政改 勿令港人期待落空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8.31」政改決定完全符合法律,期望中央政府會改變決定或於方案上讓步是不實際的,呼籲反對派立法會議員以大局為重,有智慧及勇氣通過政改,不要令港人期望落空。她又直言普選沒有所謂「國際標準」,而基本法草案的5個特首選舉方案中,兩個贊成普選的方案都沒有「公民提名」。
梁愛詩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8.31」決定是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04年4月6日釋法提出的「政改五步曲」而作出,完全符合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而決定提到由提名委員會提名特首候選人也是必然的,因為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指明由提委會提名。她強調,決定是簡單而必須的,「既然呢個(決定)係完全符合法律,點可以話佢唔合理呢?」
人大已作出決定 推翻無道理
她希望反對派不要忘記「8.31」決定已經作出,要全國人大常委會推翻決定沒有道理,現在只能在框架下令選舉更公平、更公開,期望中央會改變決定或於方案上讓步是不實際。她續說,若反對派真的相信民主、相信市民,就應先讓香港政改走出第一步,呼籲反對派立法會議員以大局為重,有智慧及勇氣通過政改。
對於立法會一旦否決政改,梁愛詩認為會拖慢民主進程,因錯失了普選特首機會,而全國人大常委會到2017年也不會作出另一個決定,原因是「8.31」決定是經深思熟慮後作出,而且他們看不到由現在開始至2017年的實際情況會有變化。她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07年已講明,香港於2017年會有特首普選,這已成為港人期望,他們都不希望見到期望落空。
梁愛詩續指,政治體制其中一個要點是循序漸進,而基本法實施只有18年,另外由1,200人進步至500萬人普選特首的差距很大,如果最後方案是不受控制的,會在5年內對香港造成很大損害,香港或許不能承擔。
「選舉辦法不會一做就完美」
她認為,政改應考慮香港實際情況,穩陣、循序漸進地去做,又指選舉辦法不會一做就完美,哪裡做得不好就改進。
對於反對派掛在口邊的「國際標準」,梁愛詩直言沒有「國際標準」,否則已寫在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公約》只提及選舉權必須普及而平等,因每個國家及地區的情況不同,不能有劃一標準,「總之普及而平等已經係普選。」
「普及而平等已經係普選」
梁愛詩又說,每個國家的提名方式也不一樣,也非每個國家都有「公民提名」,雖然基本法起草過程可能有討論過「公提」,但據她所知,第一次起草時是有5個特首選舉方案,沒有一個普選方案有「公提」,換言之大家較接受並已有共識的方案,都沒講「公提」或「國際標準」,「所以話『公民提名』係當時共識,或者『國際標準』是當時共識,我係唔同意。」
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前委員李柱銘稱,基本法草案中的其中一個特首選舉方案有「公提」,但方案並非普選方案。梁愛詩於節目後被問到有關問題時,表示目前自己手上並沒有5個特首選舉方案,不記得是否有其中一個有「公提」,「但我記得好清楚,3個方案唔贊成普選,其他兩個方案係無『公民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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