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 偉
特區政府即將向立法會提交政改方案,民意走向將直接主導這場政改博弈。在這個關鍵時候,鍾庭耀又出來高調表示可以舉行一次「全民投票」,以作為反對派的投票依據云云。反對派當然應該根據民意投下政改一票,但現時多個民調已顯示大多數市民支持政改,「鍾氏民調」何必多此一舉。況且,「鍾氏民調」過去不但屢屢被詬病有預設立場、問題有引導性、結論偏頗,而且往往選擇對反對派有利的時機進行敏感話題調查,以配合反對派的政治操作。現在「鍾氏民調」又走出來,目的根本不是所謂探求民意,而是要「偽造」民意,為激進反對派綑綁否決政改製造所謂民意依據。這種伎倆與其在上屆特首選舉時發動的「民間全民投票」如出一轍,都是為了破壞攪局。「鍾氏民調」從來不是民調,而是政治工具,各界不應受其誤導。
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早前以個人名義向政府提交意見書,認為解決目前困局的唯一出路是靠民意,提出所謂「全民投票」方案,建議若「全民投票」獲三分二市民支持方案,反對派應參考投票結果。鍾庭耀的狡猾之處是裝出一副促成通過政改的姿態,希望藉「全民投票」為反對派議員提供支持政改的「下台階」。但事實又是如何呢?
「全民投票」居心不良
首先,鍾庭耀本身就居心不良。所謂「公投」,是由憲制性法律加以規定的,是有憲制基礎的政府行為,具有特定的政治和法律含義。沒有主權的地方是不可以搞「公投」的。國家憲法沒有「公投」的規定,基本法也沒有規定「公投」制度。在香港搞「公投」,沒有憲制上的法律依據。在香港特區以任何形式對政制發展問題進行所謂「公投」,與香港特區的法律地位不符。香港特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既無權自己決定政制發展,也無權創制「公投」制度,更無權搞什麼「公投」。鍾庭耀不斷推銷其「全民投票」,潛台詞就是將香港當作獨立政治實體,可通過「公投」決定自身政制,這是違反「一國」原則,也違反基本法規定,絕不能接納。
就是從「公投」目的來說,其所謂探求民意,為反對派投票提供民意依據的說法也是不盡不實。自政改諮詢以來,不同學術機構、民調機構進行的民調不知凡幾,各個調查都顯示大多數市民支持落實普選,有關民意一直十分穩定。民意已經十分清晰,如果反對派是尊重民意,現在就可以作出抉擇,何必「鍾氏民調」多此一舉?除非鍾庭耀認為自己的民調才是「王道正宗」,其他民調全部都不可信!又或者,「鍾氏民調」是要「製造」出相反的「民意」,為激進派綑綁否決政改製造依據。
事實上,與其他民調機構相比,「鍾氏民調」早被證明是一個不科學、不客觀、不持平、高度政治化的民調。一是「鍾氏民調」有預設的立場和觀點,提問方式有引導性,例如在民調上故意用上一些負面字眼如「篩選」等去形容政改方案,反映「鍾氏民調」對於政改早有既定立場,認為按照人大「8.31」決定的方案就必然是「篩選」,並且在問題上「造手腳」,以得出鍾庭耀或其委託人希望得到的結果。二是對調查對象有篩選,通過對抽樣的操控,從而得出想要的結果。例如在「佔中公投」上只有支持「佔中」、並且得到「佔中」審批的人才可投票。將來的「公投」同樣會出現有關問題,只有反對派人士才能投票,這樣結果不問可知。三是民調結果分析偏頗功利,永遠是將矛頭對準政府,缺乏民調應有的中立客觀。四是往往選擇對反對派有利的時機進行敏感話題調查,以此配合反對派的政治行動。
「全民投票」目的是要破壞普選
現時政改到了關鍵階段,「鍾氏民調」又出來攪局,正暴露其不過是反對派的一個政治工具。記得在上屆特首選舉時,反對派在選舉後期為了破壞選舉,發動了「白票行動」。「鍾氏民調」隨即配合宣布推出所謂「民間全民投票」。然而,「民間全民投票」的設計上,就被當時輿論批評為偏頗及有引導性,例如,在本港各級選舉中,選票從來沒有所謂「白票」或「棄權」的選項,但鍾庭耀卻在投票上增加了這個選項,為「白票」造勢之意已是躍然紙上。同時,不少市民批評,在網絡上投票時間如果超過3分鐘,系統就會自動將其票數撥入「白票」之內,投票人不能取消指令,令外界有催谷「白票」之感。
此外,鍾庭耀不時強調民調是政治中立,但有市民卻指出在票站投票時,工作人員故意影響其投票取態,例如不斷強調投4號是「白票」,另外3個號碼是誰卻不作介紹等。在多個票站外,主辦方竟然任由反對派頭面人物如何俊仁、余若薇、李柱銘、陳方安生等在場外公然游說市民投「白票」,而工作人員不但未有阻止,反而為其提供方便。這些行動明顯影響市民的投票選擇,嚴重損害投票的公正公平,但主辦方卻未有阻止,導致投票時各種不公正現象層出不窮。鍾庭耀作為「民間全民投票」的組織者,完全不守公正、中立和科學的原則,不僅在技術設施層面誘導投「白票」,甚至與反對派的頭面人物一起,呼籲以至向參與的市民示範投「白票」,說明他是有意搞出一個高的投「白票」紀錄,為反對派鼓吹的「流選」行動提供所謂民意支持。現在「鍾氏民調」又在政改關鍵時期攪局,所謂「全民投票」根本是一場騙局,目的是破壞普選,各界豈能不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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