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無時無刻保持貨架滿貨,超市往往大量入貨,導致很多食物賣不完要丟掉,還有一些可食用,但外表有瑕疵「無法賣」的食物被丟棄。雖然近年很多企業致力減少浪費,但情況未見顯著改善,催生出民間或商業組織專門處理超市的過剩食物,實行源頭減「費」。
總部設於美國印第安納州的組織「Food Finders」,專門收集超市或餐廳「無法賣」的食材,再分發給食物銀行。組織坦言最難處理的是超市已烹調食品,它們數量龐大,但不能重新包裝和冷藏等待分發,只能丟棄。美國部分州份則有法例要求,食物一經烹煮便要立即供作食用。
在太平洋彼岸的日本,連鎖便利店、超市和餐廳等因為到達出售限期而要丟棄的食物,每年多達800萬噸。神奈川縣的食物回收企業「日本食物生態中心」利用回收的食物製作豬隻飼料,由於回收價比交給市政府焚燒食物低一半,吸引當地接近180間超市及商舖光顧,每日能回收多達32噸食物。 ■美國全國公共廣播電台/《日本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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