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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今年首4個月接獲大量涉及美容和健身投訴,當中不少以比賽、檢查或體驗服務等作招徠。梁祖彝 攝
98元試療程埋單7.2萬 消委接投訴年升5.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有美容公司以「試做價」不分男女哄騙市民,甚至以刮刮卡中獎送禮利誘吸客,誘使貪小便宜的消費者簽下貴價合約。消委會去年接獲有關美容及健身服務投訴,分別按年上升5.4%及10.2%,今年首5個月更累積511宗及202宗投訴,情況值得關注。消委會表示,投訴個案其實甚為普遍,共通點不外乎輕信職員口頭承諾,最終發現與實情不符,過程中服務提供者或已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建議消費者購買服務前詳閱合約條款,有懷疑別付款。
美容院及健身中心銷售手法一直為人詬病,消委會去年接獲有關美容及健身服務的投訴,分別有1,081宗及472宗,按年上升5.4%及10.2%。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昨日表示,早前有投訴人向消委會指,於A美容院以98元試做保濕美容療程,開始前職員游說她參加「靚魔女」比賽,聲稱參賽者可「無限次」免費使用美容儀器,勝出後更可奪得5萬元至15萬元現金,足以抵銷療程費用。惟投訴人決定參賽及簽署合約後,才發現合約除2.16萬元「靚魔女」療程外,亦額外包括一個從未提及的逾5萬元療程,最終埋單高達7.2萬元。
投訴人亦發現,「靚魔女」參選人需在半年內完成全套共200次療程,平均每日使用逾1次療程,儀器亦只能使用半年,遂質疑比賽要求不切實際,涉嚴重誤導,要求取消交易。許敬文指,消委會介入後,A美容院堅稱已在簽約前清楚解釋細則,表明不會退款,消委會建議投訴人可循其他途徑追討,包括將個案轉交海關跟進。
刮刮卡引領獎 「被迫」簽合約
另外,有一名投訴人早前在街頭突然被中心職員送贈一張刮刮卡並輕易中獎,之後投訴人隨職員到B健身公司領獎後,「被迫」簽下多張高價合約。
亦有另一名投訴人前往C健身中心試堂,獲兩名教練訂造逾2.3萬元私人訓練計劃,但簽約後卻改由兩名聲稱更資深教練負責,並告知要「加堂」才可達至最理想效果。結果該投訴人最終同意簽署第二份價值逾5.5萬元共84堂合約,並在數月後獲另一名「星級」教練指導,要求加簽價值2.4萬元的30堂合約,健身中心承諾不再更換教練。投訴人同意並經訓練後,身型有所改善,中心再游說多加30堂,投訴人感經濟壓力仍願改簽價值1.8萬元共24堂合約。惟簽約後不久,「星級」教練離職並改由另一名收費較低教練接手,投訴人感不滿遂要求退款但不果。
許敬文指,消委會介入後,C健身公司強調合約列明可更換教練,堅拒退款,調停後公司允許投訴人將餘下款項轉為使用該公司其他美容服務。他認為,有關投訴個案甚為普遍,投訴人普遍輕信職員口頭承諾,最終發現實情與職員聲稱不符而招致損失。
簽約影「開心相」 遇爭拗辯稱「自願」
總幹事黃鳳嫺亦指,試過接獲有男士被誘使參加「美魔男」後被誘簽多張合約,簽約後甚至被要求拍下一張「開心照」,日後有爭拗時就可辯稱對方自願簽約,提醒「影相都要小心」。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在購買美容或健身服務前,應先詳細閱讀合約及所有附帶條款,如商號拒絕於交易前交代合約詳情,消費者應考慮是否繼續進行交易。許敬文續指,因合約通常有利於服務提供者,向來「有片有真相」,若雙方同意簽約時可拍片存照,日後可在裁決時保障雙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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