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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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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牌車 可在福建全省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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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同意福建省試行十項更加便捷的台灣地區臨時入閩機動車和駕駛人便利政策。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建忠 福州報道)福建省公安廳近日發布消息稱,為進一步服務對台經貿活動和民間交流往來,推進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公安部已正式批覆同意福建省試行十項更加便捷的台灣地區臨時入閩機動車和駕駛人便利政策。

手續一天辦理完畢

相關試行措施中,最引人關注的是,不僅台車入閩的牌照可在相關縣級公安機關辦理,而且行駛範圍可擴至福建全省。內容為:試行將台灣地區臨時入閩機動車號牌、行駛證和臨時駕駛許可業務下放至符合條件的縣級公安機關交管部門辦理;擴大台灣地區臨時入閩車輛行駛區域,臨時入閩的台灣地區機動車可以在福建省行政區域範圍內行駛。

另外,此次公布的措施中,亦指出台車入閩,可以在一天內辦理完畢。內容為:台灣地區臨時入閩機動車號牌、行駛證和臨時駕駛許可辦理期限從三個工作日縮短至一個工作日;提交的證明和憑證經審查合格、機動車查驗符合要求的,做到立等即取;在全省車輛管理所和平潭、廈門等客滾航線口岸建立服務台胞綠色通道,「一窗式」辦理台灣地區臨時入閩機動車號牌、行駛證和臨時駕駛許可。

此外,試行的措施還包括:對臨時入境的台灣地區駕駛人,除可以駕駛自帶機動車或租賃的大陸地區機動車外,允許駕駛臨時入閩的其他台灣地區機動車。台灣地區駕駛人的用車範疇,進一步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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