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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凝哲 北京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審議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國家安全法等多部重要法律。刑法修正案草案列明,在國家考試中作弊、醫鬧以及收買被拐兒童等將被追究刑事責任,資助恐怖活動培訓的行為被定為犯罪,並將對邪教犯罪的懲處力度提升到最高無期徒刑。國家安全法三審稿中,增加對太空、深海和極地等新型領域的安全維護任務。
內地網絡近期發起「對拐賣兒童處死」的呼籲,這令如何對拐賣兒童行為定罪成為輿論焦點。昨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修改收買被拐兒童可免追刑責的規定,改為滿足一定條件可從輕處罰。這意味�茪筍嶆炮R被拐兒童的行為擬一律被追究刑責。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就此表示,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贊成收買被拐兒童一律定罪。他認為,刑法此次修改有助於消除買方市場,從源頭上減少拐賣犯罪的發生。
「替考」將受刑事處罰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還擬加大擾亂醫療場所秩序的打擊力度,列明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追究刑事責任。
另方面,最高檢察院公訴廳副廳級檢察員張鳳艷昨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職業醫鬧」和患者家屬因與醫院糾紛激化形成的醫鬧事件,各地檢察機關要根據案件事實區別對待,前者要依法嚴懲;後者特別適用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要促進雙方和解。
此外,草案還新增「替考罪」規定,明確在高考等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替考,將受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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