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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最後申報時間是2014年7月25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自明)香港文匯報日前獨家披露,社民連主席梁國雄(「長毛」)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AV仁」),司法覆核2012年特首選舉結果失敗,須向特首梁振英支付273萬元訟費,兩人素來「呻窮」,卻「突然富貴」,極速償還了其中250萬元,更堅拒交代訟費來源。本報記者昨日翻查資料再發現,兩人聘請的兩間律師事務所,涉及此案的律師費高達300萬元。由於事件茲事體大,有區議員要求廉政公署介入調查。
特首選舉塵埃落定,但「長毛」及「AV仁」竟死咬不放。兩人於2012年先後向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和申請司法覆核被拒後,兩人再向特區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最終全數被駁回,須向特首梁振英支付273萬元訟費。到今年3月,兩人極速償還了其中的250萬元,至今仍拖欠特首23萬元,究竟兩人如何承擔過百萬元的龐大訟費?兩人至今仍然堅拒交代訟費來源。
本報記者近日翻查資料再發現,兩人在訴訟中聘請的並非義務律師:「AV仁」由初審到終審,從頭到尾由「林偉展、黎志超律師事務所」代表。「長毛」則最初由「何謝韋律師事務所」代表,其後改為個人自辯,最後同樣改為由「林偉展、黎志超律師事務所」代表。其後,兩人也將審議訟費計算交由「何謝韋律師事務所」代表。
今年3月中旬,「AV仁」曾「拖數唔還」,被「林偉展、黎志超律師事務所」入稟高院「追債」200多萬元的律師費用。「AV仁」當時死撐稱,雙方就律師費金額的評估有異議,故須交由法庭定奪,但他「耍賴」拒絕透露涉及金額及異議詳情。
無申報獲巨額捐款涉違《議事規則》
本報記者同時翻查了立法會的申報紀錄,發現兩人從無申報曾接獲巨額捐款支付有關訟費,紀錄更未有提及有關的還款詳情。根據申報紀錄,「AV仁」最後一次申報紀錄為去年12月20日,申報民主黨每月向他捐贈10,000元,用於其立法會議員辦事處招聘職員。
「長毛」的最後一次申報則為去年7月25日,申報社民連合共向他捐贈241,513元,而「四五行動」及社民連成員曾健成「阿牛」亦分別向他捐贈642,606元及2,825元。
收「黎水」有前科 多年訟費涉千萬
事實上,「長毛」素來「呻窮」,還堅持多年「死霸」公屋,但竟能負擔「天文數字」的龐大訟費及律師費,惹來各界譁然。早前,「長毛」曾被踢爆於2013年收受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的50萬元「捐款」後,曾承認該筆「捐款」一直交由律師保管,來應付「社民連」及他個人訴訟的「開支」,令人質疑是否有人在接受「捐款」後「代打官司」。
「長毛」早前接受傳媒訪問亦曾經揚言:「我輸了官司先籌錢。未打完官司都唔知輸幾多錢。我唔怕埋唔到單,我亦不計算輸了多少錢,只是扣數而已。我也贏過不少,拉勻來算還好。」多年來,「長毛」屢將政治問題訴諸法庭,粗略估計背負訟費至少高達千萬元。
屯門區議員陳雲生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事件涉及公眾利益,但「長毛」並無向立法會申報,涉嫌違反《議事規則》,又要求廉政公署徹查「長毛」錢從何來。
「霸公屋」虛構「買票」損立會聲譽
他質疑道:「『長毛』是前言不對後語,他不斷聲稱自己經濟狀況欠佳,『長霸』公屋,又不時引用《議事規則》攻擊建制派議員,但他竟寬己嚴人,我已經去信立法會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要求跟進事件。」
陳雲生又批評,「長毛」在過去一年間涉及「四大操守問題」:一、涉嫌收受黎智英「黑金捐款」;二、須接受立法會紀律聆訊;三、虛構中央「一億買票事件」;四、龐大訟費來源成疑。他促請立法會嚴正徹查「長毛」的訟費來源,以免破壞立法會多年來建立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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