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周方怡 寧波報道)浙江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發布消息,在紹興、舟山、台州、嘉興這四個浙東城市行政區域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寧波市戶籍職工,回寧波購買自住房,可享受同城待遇,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如果是外地戶口(紹興、舟山、台州、嘉興)的人在寧波工作,並在申請日前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及以上,符合其戶籍歸屬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就可以在當地購買自住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