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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紀最小的兒童自殺個案只得10歲。 楊喆彤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翁麗娜)兒童自殺個案「一單都嫌多」。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昨日發表第二份有關兒童死亡研究報告,檢討2010年至2011年共238宗18歲或以下兒童死亡個案,當中87宗屬於非自然死亡,自殺佔40%,年紀最小的自殺個案只得10歲。委員會成員陳潔冰表示,大部分自殺事主自殺前曾透露死念,情況使人關注。
調查指出,87宗非自然死亡個案,以「自殺死亡」為榜首佔35宗、死於意外佔28宗、遇襲致死佔12宗,餘下12宗為死因不明。而「自殺死亡」數字較2008至2009年的26宗,多出9宗。35宗自殺個案中,對未來感到憂慮、與家人關係及情侶關係出現問題、學業因素,成為自殺主因;有27名兒童及青少年選擇從高處躍下結束生命。陳潔冰表示,當中26人留下遺書或曾透露過自殺念頭,委員會希望教育未成年人面對逆境的正確態度,以及家長或專業人士可盡早提供協助。
與幼兒同床睡易生意外
在28宗意外致死個案中,半數涉及家居意外,包括有兒童從高處或床/梳化墮下死亡、幼兒失足跌入水桶溺死、父母與嬰兒同睡令嬰兒死亡等。委員會尤其關注幼兒與成人同床睡覺而死的案件多次發生,提醒父母應與子女分開而睡,免生意外。
此外,有12名兒童遭受襲擊而喪生,當中半數的施襲者是兒童的父母。委員會建議加強新生家長或準父母對產後抑鬱的認識,防止該類慘劇再度發生。另外,151宗死於自然的個案中,接近60%個案不足一歲,主要涉及先天性疾病及急性疾病等原因。
委員會前主席梁乃江表示,兒童死亡事故不僅剝奪了兒童生存的權利,更為他們的家人帶來極大失落、悲痛及哀傷。他希望檢討工作能幫助防止該些不幸事件再度發生,認為照顧者有責任留意及照顧子女的需要,「許多意外個案其實是可以避免的。」
社署籲勿過分催谷子女
社署助理署長馮民重表示,每名小朋友都是獨一無二,呼籲家長切勿過分催谷子女,「見別人報甚麼班就跟着報名」。他呼籲家長多與子女溝通,不要向他們施加不必要的壓力。他續稱,社署非常重視防止自殺的工作,並由2002年起,每年都推出一系列以鞏固家庭功能、防止家庭暴力及培養正向思維為題的全港性宣傳活動與地區為本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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