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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 記者 杜法祖 ) 一名古稀商人,為便利存入一筆匯款行賄一名銀行職員而被廉政公署拘控,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入獄5個月。
被告張榮木(75歲),Gold Power Enterprises Holdings Inc.董事兼股東,早前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九(2)(a)條。裁判官朱仲強昨在判刑時指案情嚴重,法庭十分重視。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為Gold Power的董事兼股東。他亦是該公司在香港上海�擢袘�行開設銀行戶口的唯一授權簽署人。
示180億歐元合約 利誘銀行職員
去年5月28日,被告在中環�擢袬`行中小企中心,獲該行一名助理副總裁在其辦公室接待時表示,他預期Gold Power的戶口會收到一筆巨額匯款,而該匯款的百分之七十五金額會被提取。被告承諾如助理副總裁同意提供協助,以便有關匯款存入戶口,他會把匯款餘下百分之二十五金額中的一部分給予助理副總裁。
被告又向助理副總裁出示一份文件副本,有關文件顯示一份價值180億歐元的合約,而被告作為收款人可獲得該合約價值的百分之四。助理副總裁拒絕被告的提議。�擢蛈b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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