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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以林。新華社
「《波茨坦公告》對日本無約束力」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7月26日《波茨坦公告》發表70周年,國務院新聞辦昨天舉行《波茨坦公告》相關情況吹風會。針對日本國內輿論認為日本並不是《波茨坦公告》的簽字國,因此《波茨坦公告》對日本沒有約束的說法,北京專家認為,這是完全沒有說服力、毫無歷史常識的「妄言」。無論是戰爭結束時日本簽訂的《投降書》,還是中日建交時簽訂的《中日聯合聲明》,都清楚地表明日本政府接受了《波茨坦公告》,這一點毫無疑問。
日降書明確接受波茨坦公告
中國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副所長金以林指出,《波茨坦公告》是中美英三國針對戰後日本的處置,自然無須日本簽字。但無可否認的是,1945年9月2日,由日本外相重光葵、陸軍參謀總長梅津美治郎代表日本政府在美國戰艦密蘇里號正式簽下日本《投降書》中明確寫道:「我們謹奉日皇、日本政府與其帝國大本營的命令,並代表日皇、日本政府與其帝國大本營,接受美、中、英三國政府元首7月26日在波茨坦宣佈的,及以後由蘇聯附署的公告各條款。」意味�茪擖賑F府承認同盟國戰後對日本的一切處置,包括對日本本土的佔領、領土範圍及戰犯審判等全部要求。
日政府行為違背《公告》
金以林表示,1972年9月,中日建交之際,日本首相田中角榮在北京和中國總理周恩來會談,簽署了《中日聯合聲明》。其中第三條確認:日本國政府「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波茨坦公告》第八條,即是前述「開羅宣言之條件必須實施」。因此,金以林強調,日本右翼政要的所謂沒有約束力是根本不成立的。
另外,中國社科院日本所研究員呂耀東表示,日本政府的一些行為違背了《波茨坦公告》的相關規定,是對以《波茨坦公告》為代表的國際性文件的公然蔑視,也是對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成果的任意踐踏,引起了國際社會愛好和平民眾的警覺和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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