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7月17日至8月2日,蘇、美、英三國首腦斯大林、杜魯門、丘吉爾(後期為艾德禮)和三國外長在德國波茨坦西席林霍夫宮召開波茨坦會議,通過了處理德國問題的原則和其他有關決定,並簽訂了《波茨坦協定》。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發表了促令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主要內容如下:
1.盟國對日作戰直到其停止抵抗為止,日本政府應立即宣佈無條件投降;
2.《開羅宣言》的條件必須實施,日本的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盟國所決定的其他小島之內;
3.日本軍隊要完全解除武裝,日本軍國主義必須永久剷除;
4.日本戰犯將交付審判,阻止日本人民民主的所有障礙必須消除;
5.不准日本保有可供重新武裝的工業等。
■本報資料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