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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三部門分別簽署合作協議。 記者高施倩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施倩 浙江報道)記者日前從浙江省工商局獲悉,浙江省工商局與浙江省高院、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分別簽署信息共享和協同監管合作協議,建立信用聯動懲戒機制,對失信企業實施信用聯合監管,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據介紹,浙江省工商局和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當天簽署了合作備忘錄。根據合作備忘錄,將建立雙方「點對點」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平台,實現執行查詢、信息交換和執法協作。此外,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和浙江省工商局簽署《關於企業信用信息共享與聯動協作的合作協議》,雙方實現信用信息共享和聯動協作。
在聯動協作方面,浙江省工商局與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相互協助配合,對於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被行政處罰、有嚴重違法行為的失信企業,人民銀行將引導金融機構予以重點關注,採取必要的風險管控措施,在內部信用評級時參考工商部門提供的信用監管信息。而工商部門則將對涉嫌違反金融管理法律法規的企業加強監控監測,提供執法監管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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