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北京專家指出,中央近日頒佈《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是中央第一次以黨內法規形式,專門就領導幹部能上能下作出制度規定,釋放出從嚴治吏、選好人用好官的積極信號。特別是《規定》聚焦幹部能上能下的「老大難」,讓官場「能下」成為制度常態,是中國幹部制度建設的重大突破,可以有效整肅官場用人歪風,提升政府效率、改善政府形象。
有望實現能者上庸者下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教授黃文對本報指出,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央強力反腐、從嚴治黨、重拳整肅吏治,先後制定和完善了幹部選拔任用、幹部教育培訓、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幹部問責、幹部兼職、「裸官」治理等方面制度,但「能上不能下」,卻是長期制約幹部工作的難點問題。雖然近些年作了很多探索,但一直沒有有效解決,相關法規制度還是一塊短板。
他認為,擇優錄取、優勝劣汰是職場的通行法則,也應該適用於官場。當前,「下」的範圍往往局限於犯有嚴重錯誤非下不可的官員,但對狀態不佳、能力水平一般、實績平平、群眾認可度不高的並不觸及,無法實現「能者上,庸者下」,這不但會導致幹部隊伍「穩定」有餘,活力不足,同時也會阻礙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和幹部隊伍建設,影響公眾對政府評價。
黃文表示,這次中央出台的新規破解了官員「上」「下」機制不完善難題,並對「什麼人下」、「怎麼下」、「下來怎麼辦」等問題作了詳細規定,使得幹部的「上」「下」擁有可依據的硬性標準,是幹部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
用人立規事關國家未來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則稱,十八大以來,選人用人問題成為巡視「問題清單」中的通病,落馬官員的問題中也頻現買官賣官、帶病提拔等官場頑疾,這些問題都反映出幹部人事制度存在漏洞多、執行差的問題,需要進行系統性的完善和升級。他說,無論是反腐還是改革,都折射出能不能把有真本事、作風好、富有改革意識的人才選拔出來,這已是事關中國未來的大問題,這也是十八大後,高層強調用人導向,中央密集為用人立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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