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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期服役」,到齡即免職或退休,不能老佔�茼鼽m;
2.「任期屆滿」,遵守相關職務對任期年限、屆數、最高任職年限的要求,任期內無作為或者幹得不好的幹部,也要調整;
3.「健康原因」,因健康原因一年以上無法正常履職,需要調整崗位;
4.「違紀違法」,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按照有關程序予以免職,已查明違紀違法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5.「失職問責」,2009年曾明確了對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七種情形,此次又新增五類情形;
6.「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德、能、勤、績、廉與所任職務要求不符,不宜在現崗位繼續任職。
■記者 王玨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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