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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博耳電力(1685)上周五晚發出公告,反駁及澄清一份於上月31日發出的個人意見文章,指該文章中所總結陳述之討論是基於不公允的計算,混淆概念,形成誤導性的主觀及有偏見的臆想。基於此等假設之數字進行預測及計算的估值是完全錯誤的。該股今日復牌。
該文章稱博耳嚴重誇大其毛利率水平,公司澄清大多數的項目競爭對手均為外資公司的子公司而不是中國公司,且公司很少與該文章內所為引例的中國公司就項目競標。
公司認為其平均毛利率水平將較其他的中國同業公司為高,主要因為這些中國同業公司主要經營毛利率更低的EDS方案。
對於被指保理業務毛利率低及非保理業務的賬期過長,博耳強調其保理服務乃屬集團業務營運的正常方式,且對客戶的繳款能力作適當的考慮後才向他們提供保理服務,而公司用作提供保理服務的相關銀行亦有進行獨立審視。因此這項安排本身並不會嚴重影響到項目的毛利。再者,該文章所稱的平均應收賬款周轉天數計算方法有可能造成誤導。
應收賬款屬合理範圍之內
文章聲稱其應收賬款畸高,公司稱指控毫無根據,因為其平均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於2012年為297天,於2013年為271天,於2014年為215天。而應收賬款周轉天數的周期主要是由集團出於項目型行業及企業的應收特性所決定,公司相信此乃屬合理範圍之內。
該文章聲稱集團盈利虛高,公司指其獨立核數師已審計集團2014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且在核數報告中出具無保留意見。
公司相信該文章中作出的惡意及誤導性指控毫無根據,亦欠缺準確的支持。公司並無任何有關該文章的作者之背景資料,該文章於發出之前或之後亦無任何來自其作者的任何會議或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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