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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新覺羅.溥儀
新中國成立後,分別對確認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偽滿洲國和偽蒙疆自治政府的戰犯進行赦免,直至1975年赦免全部在押戰犯。
第一次特赦 1959年12月4日,為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10周年,對於經過一定期間的勞動改造,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和偽滿洲國的戰爭罪犯、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實行特赦。首次特赦共釋放反革命罪犯和刑事罪犯12,082名、戰犯33名。值得一提的是,獲特赦的戰犯中,包括偽滿洲國皇帝愛新覺羅.溥儀和蔣介石集團的高級將領,如王耀武、杜聿明、鄭庭笈、陳長捷、宋希濂等。
第二次特赦 1960年11月28日,對於經過改造、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和偽滿洲國的戰爭罪犯,實行特赦,共釋放了50名「確實改惡從善的戰爭罪犯」。
第三次特赦 1961年12月25日,對於經過改造、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和偽滿洲國的戰爭罪犯,實行特赦,共釋放了68名「確實改惡從善的戰爭罪犯」。
第四次特赦 1963年4月9日,對於經過改造、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偽滿洲國和偽蒙疆自治政府的戰爭罪犯,實行特赦,共釋放了35名「戰爭罪犯」。
第五次特赦 1964年12月28日,對於經過改造、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偽滿洲國和偽蒙疆自治政府的戰爭罪犯,實行特赦,共釋放了53名「已經確實改惡從善的戰爭罪犯」。
第六次特赦 1966年4月16日,對於經過改造、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偽滿洲國和偽蒙疆自治政府的戰爭罪犯,實行特赦,共釋放了57名「已經確實改惡從善的戰爭罪犯」。
第七次特赦 1975年3月19日,對全部在押戰爭罪犯,實行特赦釋放,並予以公民權。這次特赦是沒有任何前提條件的一次赦免。 ■資料來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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