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甘瑜)就港大畢業生議會召開特別會議,多名反對派議員牽頭的「校友關注組」提出動議,催迫校務委員會要在30日內確認副校長一職的委任,教育局昨日就事件發表回應,呼籲各界人士切勿向校委會施壓,更不應妨礙大學及校委會的正常運作。
教育局指,教資會的《程序便覽》訂明,院校有甄選教職員的自主權。港大是法定機構,其條例及規程訂明,副校長一職由校委會按其訂明的條款和條件委任,政府並不參與。教育局表示,相信校委會會適當地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不同持份者的意見,並按既定程序遴選合適人士出任副校長。
至於有人提出要取消行政長官為校監一事上,教育局表示,根據《港大條例》,行政長官是港大的校監,條例亦訂明校監的權力及職務,不存在干預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的問題,校監亦不參與教職員的甄選。根據港大的規程,校委會主席一職由校監委任,行政長官將按照用人唯才的原則,委任合適人士出任公職。教育局重申,現時的制度行之有效,呼籲各界人士知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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