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鮑旻珊) 早前有關注象牙保育的環團提倡政府公開象牙許可證持有者資料,增加透明度,加強民間監察,以增加阻嚇性。漁護署副署長蘇炳民日前指出,該署並非沒有考慮該提議,但要仔細思考當中的實質好處。他強調,公開資料涉及個人私隱問題,需要平衡個人私隱與公眾利益的關係。
對於有批評指漁護署在負責瀕危物種上的人手不足,漁護署回應稱,該署現有34人負責就逾3.5萬種瀕危物種,包括大象的非法貿易進行執法工作,例如進出口管制、檢查付運的貨物及巡查商店,以及調查舉報與懷疑個案。該署上月底曾到逾200間店舖巡查,檢查店舖有否出示許可證而售賣象牙,或沒有許可證而出售,結果只有一間店舖並無出示許可證,亦沒有發現違法出售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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