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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一輛重型貨車昨晨由沙田擬經青沙公路往九龍時,被執行反超速駕駛警員察覺超速截停票控時,揭發司機為僅持「P牌」的新牌仔,當場被捕。
被捕男子姓林(44歲),他向警員出示的偽造駕駛執照註明可駕駛代號18及19的中型貨車及重型貨車,但證件粗糙及褪色,即時引起警員懷疑並揭發偽造,他實際僅持有可駕駛代號1及2的私家車及輕型貨車暫准駕駛執照(俗稱「P牌」),因而共涉「超速駕駛」、「行使虛假文書」、「駕駛時無駕駛執照」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4罪被捕,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
昨晨7時30分,新界南總區交通特遣隊人員在青沙公路近大圍隧道執行反超速行動,其間以鐳射槍測出一輛往荃灣方向、屬30噸重型車輛的跨境貨車超速13公里,遂在尖山隧道行政大樓附近將車截停,擬向司機發出定額罰款告票,揭發司機出示的駕駛執照是偽造。
疑犯曾有貨車執照 但被「釘牌」
據悉,林受聘上水一間物流公司,不排除他事前在內地駕車載貨返港,當警員向有關物流公司了解情況時,對方表示曾審視司機的駕駛報照,對偽造駕駛執照一事毫不知情。但消息指,涉案司機以往的確曾持有相關中型及重型貨車車輛的駕駛執照,但已被法庭「釘牌」,由於被吊銷駕駛執照超過3年,至去年重考才取得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的暫准駕駛執照(俗稱「P牌」),需本月底才能甩「P牌」。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駕駛者持有的駕駛執照,如犯上交通法例,有停牌及釘牌的懲罰。停牌是駕駛者扣滿分後,到法庭應訊期間將駕駛執照交由法庭保管3個月或6個月,刑滿後駕駛者可領回駕駛執照。但「釘牌」則是駕駛者因干犯如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瘋狂駕駛、非法賽車等等嚴重交通事故,一經定罪後,法官判處涉案駕駛者的駕駛執照取消,而被「釘牌」的駕駛者,其以前在執照上可駕駛的車種亦會全被取消資格,如要再駕駛車輛,必須從頭開始,由最初級的車輛執照開始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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