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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從事證券投資多年的商人何汝權,連同其3間公司早前入稟控告《壹週刊》誹謗,案件原定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惟雙方商討約一小時後,原告一方撤銷申索並達成和解。法官沒有對訟費頒下任何命令。
原告一方為何汝權、俊智投資有限公司、環球國際石化有限公司及環世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被告則為《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其總編輯李志豪及壹蘋果網絡有限公司。雙方昨日均沒有親身上庭,只由律師作代表。
涉案報道為《壹週刊》在2012年5月31日刊登、題為「直擊種金集團專呃無知師奶」的文章。原告指文章涉有誹謗成分,要求禁制有關報道及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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