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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八」事變日軍作戰命令。 本報黑龍江傳真
1931年9月18日夜,在日本關東軍安排下,鐵道「守備隊」炸毀瀋陽柳條湖附近日本修築的南滿鐵路路軌,並栽贓嫁禍於中國軍隊。日軍以此為借口,炮轟瀋陽北大營,恣肆燒殺搶掠,全面侵略東北三省,將東北人民推向水深火熱的災難中。
在宋金和收集的眾多日軍侵華物證中,有一件極其重要的物證--「九.一八」事變的備戰密令。這紙手令長約32厘米、寬約24厘米,邊框右上方加印「秘秘」兩字,格內中央下方印有「陸軍」字樣;全文豎版,由刻字水印部分和鋼筆手寫部分組成,並蓋有「步兵第三旅團長之印」篆刻印章。
這是1931年9月17日(昭和六年九月拾七日),日本關東軍駐長春步兵第三旅團長長谷部照俉下達給步兵第4聯隊長子爵大島陸太郎「對事變計劃準備有關的文件命令」,編號為步三旅乙第一六九號。手令記錄的幾個關鍵點:第一,第4聯隊抽出1中隊作為旅團預備隊,將強襲奇襲北大營;獨立守備步兵一中隊攻擊北大營北方地區;列車炮兵及野炮兵第二聯隊一部進攻柳條湖附近。第二,駐長春主力一部掃蕩長春附近中國軍隊。顯然,這紙手令是「九.一八」事變前日軍有關作戰部署命令中的一個,對進一步揭露侵華日軍蓄意製造「九.一八」事變的歷史真相,無疑提供了強有力的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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