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之春」後,突尼斯仍深受貪污及失業問題困擾。貪污問題是由前總統本.阿里時代積累下來,失業問題則因大學畢業生名不副實,欠缺企業所需技能、加上職位供求不平衡所致。
報道指,突尼斯政府官員單在2013年已貪污4.5億突尼斯第納爾(約17.8億港元),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GDP)的2%。當局不能有效打擊貪污,主因是政府內部既得利益勢力龐大,造成強大阻力,導致當局無法通過反貪法案。
失業率方面,有研究指出突尼斯失業率在2006年至2014年初累增近一倍,由17%升至31.4%,是全球最高。該研究指,突尼斯勞工市場供求失衡,2010年至2013年職位需求上升51.6%,但同期職位供應不增反減,減幅達49.6%。另一方面,大學畢業生訓練不足,並無所需技能可使他們進入勞工市場。研究建議政府須改革制度,移除投資障礙,亦須鼓勵私人企業增加職位,並給予學生足夠職業訓練。■法新社/Al-Monitor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