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余澎杉7月離開法庭。資料圖片
新加坡16歲少年余澎杉因早前在網上發佈詆毀基督教和辱罵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的影片,以及貼上李光耀和英國前首相戴卓爾夫人頭像的猥褻圖而被控,今年7月被判入獄4周。余澎杉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前日審理,法官鄭永光認為不能因余澎杉年僅16歲,而輕視他的所作所為,因此駁回上訴。
余澎杉前日沒親自上庭,由代表律師作上訴陳詞,其中至少三點被法官駁回。律師堅持余澎杉上載的李光耀圖畫不算猥褻,被法官反問:「你會與未來親家分享這圖片嗎?你不會,因為你知道這麼做不對。」
律師堅稱即使圖畫有不妥之處,也不至於構成刑事罪,更何況余澎杉年僅16歲。法官回應說:「無論他是16歲或60歲,我都不為所動,我是看案情來審案。」至於發佈影片詆毀基督教的罪名,律師堅稱沒證據顯示余澎杉有詆毀宗教的意圖,但法官認為一個人的主觀意圖難有確切證明,「你不能辱罵別人,然後又說我無意傷害你。除非你說你不知道自己所用字眼的意思」。
以言論自由偽裝一切
鄭永光嚴厲斥責余澎杉「清高地以言論自由偽裝所做的一切,並刻意使用粗俗的語言和猥褻的表述激起人們的反應」,指余澎杉完全目中無人,認為他自作自受,希望他能戒掉用粗俗語句的習慣,在一個具善意的環境也能促進社會課題的討論。■馬來西亞《星洲日報》/新加坡《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