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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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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佔」潑液襲11警 曾健超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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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香港運動」、「正義聯盟黨」到場聲援7名警員。 記者彭子文 攝

被控花槽附近拒捕 官批准押後至12月9日預審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公民黨成員兼社工曾健超,涉於去年10月非法「佔中」期間,在龍和道隧道頂花槽上,將膠樽內的不明液體潑向龍和道,令11名警員因而被液體潑中,涉嫌襲警。未幾,曾再涉嫌抗拒在花槽上和花槽附近制服他的4名警員,事後被控一項襲警及4項拒捕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2月9日作預審,其間曾健超獲准以300元現金保釋候訊。

控罪指曾健超於去年10月15日,在龍和道隧道頂花槽上,將膠樽內的液體潑向龍和道,令11名警員因而被液體潑中,涉嫌襲警。未幾,曾再涉嫌抗拒在花槽上和花槽附近制服他的4名警員。

辯方準備文件 申押後控方反對

曾健超昨暫時毋須答辯,控方將傳召26名證人,全為警務人員。代表曾的大律師麥嘉汶申請把案件押後6星期作預審,遭控方反對。辯方反駁律政司花一年時間作檢控,有充足時間作準備,故認為辯方申請押後準備文件的要求不為過。最終裁判官批准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2月9日作預審,其間曾准以300元現金作擔保。

曾健超昨日由外籍大律師麥嘉汶代表,外籍律師韋智達及大律師黨友陳淑莊亦陪同曾出庭。曾健超在庭外感激傳媒及香港市民的支持,但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方便透露太多,只想表達16個字「尋求公義,勇敢面對,政治打壓,不屈不撓」,他其後在大批撐黃傘的支持者及傳媒包圍下登上的士離去。

「七警」同日提堂 與曾緣慳一面

而被指在非法「佔中」期間,涉嫌在暗角毆打曾健超的七名警員,昨日亦於同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兩宗案件提堂時間只相隔一小時。惟七警在提堂後分批乘坐兩部私家車離開時,曾健超才到達法庭,雙方「一出一入」相隔少於一分鐘,故未有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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