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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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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狗」周敏拒捕 判最高時數社服令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熱血公民」(熱狗)成員周敏於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來港期間,於政改簡介會會場及李飛下榻的酒店示威,反對「8·31」決定被拘控。他早前承認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經審訊後再被裁定一項拒捕罪罪成,昨於荃灣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本來指判監是適合的刑罰,但聽取求情後決定以服務令處理。

報稱學生的「熱血公民」男成員周敏(22歲),被控於去年9月1日於亞洲國際博覽館兩次參與非法集結,以及於同日晚上在灣仔港灣道瑞安中心抗拒警務人員。裁判官指3項控罪均屬嚴重,周拒捕時令兩名警員受傷,有案例顯示判囚是適合的刑罰,以保護警察。但考慮辯方的求情信、報告正面,裁判官終判最高時數的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時呈上多封由教會、中學老師、前同事等撰寫的求情信,指周關心社會、樂於助人,過往做大量義工工作,如探訪獨居長者等。又指今次只是一時衝動的個別事件,望法官考慮周無案底、年輕及背景良好而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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