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7名警員被指於去年非法「佔中」期間,涉在暗角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律政司早前於案發一周年,檢控現已停職的7名涉案警員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傷人罪,其中一警更被加控一項襲擊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法官將案押後至11月17日再提堂,以轉介文件到區域法院,7名被告毋須答辯並獲准保釋,其間不得與控方證人討論案情。控方共有33名證人,事主曾健超為第一證人,其餘大部分為警察。
法庭於昨午2時半先處理「七警」案,並安排曾健超的襲警及阻差案在一小時後處理。7名涉案警員依次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48歲)、觀塘反黑組主管高級督察劉卓毅( 29歲)、觀塘反黑組偵緝警長白榮斌(42歲)、觀塘反黑組警員劉興沛(38歲)、東九龍刑事總部偵緝警員陳少丹(31歲)、九龍城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32歲)及觀塘反黑組偵緝警員黃偉豪(36歲),7人穿蚞蒚籉頦芊A列隊由正門進入法院大樓。
7名涉案警員同被控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傷人罪,指他們於去年10月15日,在中環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變電站外,意圖令曾健超(40歲)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陳少丹更被加控於同日,在中區警署的接見室7號房內襲擊曾。
7名被告昨由曾於警隊任職的大律師鍾偉強代表,而律政司則派出資深大律師、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出任主控。
鍾大狀表示雖然各被告現已停職,但大部分控方證人為警察,工作上或有來往需要,故除了1,000元保釋金外,裁判官將各人的保釋條件定為不得與控方證人討論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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