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庶
練乙錚發表文章,極盡捧殺的能事,肉麻吹捧黃之鋒。練乙錚說黃之鋒熟讀基本法,掌握不少涉政策的法例,有組織能力、有政治頭腦、懂政治理論、會寫文章、有辯論口才、頂得住暴力威嚇,更有推動領導兩次社運的經驗。黃之鋒「從政」歷練之豐富,比得上行會、立會裡任何21歲以上的成員。在練乙錚筆下,黃之鋒簡直是「天上有地下無」的人間極品,是香港「民主運動」的大救星。
練乙錚不顧事實的吹捧,出發點是要令「顏色革命」在香港成功,蔑視法律、破壞秩序的搞事者,就是英雄。這一點,黃之鋒做了香港許多人,包括反對派的「政治老人」都不敢做、不能做的事情。黃之鋒乳臭未乾、不學無術,更沒有豐富的治港學識和經驗,恰恰相反,他有無法無天的性格,有煽動別人衝擊立法會和政府大樓、自己躲在背後逍遙自在的計謀,有挑戰官員時口沫橫飛、向洋主子告狀時唯唯諾諾的辯才,這樣的人,就是練乙錚所說的英雄。
練乙錚說黃之鋒熟讀基本法,這更是睜茞晰說瞎話。黃之鋒透過司法覆核,要求降低參選年齡,為自己參選立法會選舉大開方便之門,說明他根本就沒有熟讀基本法,露出了馬腳。基本法規定,參選權利和被選權利並不是相等的。在香港有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只有投票權,沒有參加分區直選立法會議員的權利。立法會議員的參選權,基本法寫明,必須依法行使參選權,香港選舉法規定參選立法會的最低年齡是21歲。黃之鋒不識法,還假扮「熟讀基本法」,出醜於天下。
練乙錚作為一個學者,當然知道基本法有參選年齡規定。但為了欺騙香港的年輕人,什麼謊言大話練乙錚都照說不誤。這暴露練乙錚和黃之鋒是一路貨色,都是「顏色革命」的棋子,只是角色不同罷了。美國《時代周刊》把黃之鋒封為「封面人物」,說他是「香港的icon」,「無畏無懼的學生領袖」。為了要使「雨傘革命」捲土重來,催谷產生香港的親西方「政權」,練乙錚也學《時代周刊》,把不知禮義廉恥為何物的黃之鋒吹捧為「無所不能的青年領袖」,「香港青年的榜樣」,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給香港青年人「洗腦」,讓青年人以為,敢於犯法,顛倒黑白,就是大英雄。黃之鋒被吹捧得神乎其神,無所不能,是香港年輕人學習的榜樣,大家都要做「黃衛兵」,為「雨傘革命」當炮灰。練乙錚吹噓黃之鋒,以政治迷幻藥戕害香港年輕一代,惡毒用心暴露無遺,企圖讓年輕人拋棄法治觀念、跟茯國人的指揮棒,「去中國化」,搞「香港自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