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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外號「四眼哥哥」鄭錦滿(27歲)去年聖誕夜參與旺角「鳩嗚」行動時突破警察封鎖線,上月因阻差辦公罪成被判囚21日,但因還柙期滿當日已獲釋。鄭不服裁決,就定罪及刑期提出覆核申請。裁判官昨日駁回其覆核,維持原判,鄭同時放棄覆核刑期,但稱會考慮向高院上訴。
鄭錦滿前日稱病缺席聆訊,於昨日現身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並在無律師代表下出席覆核聆訊。他在庭上稱,自己身形單薄,無可能如原審裁判官所言「避開警察攔截,在人群中亂竄」,希望法庭考慮他當時的行為非自主,乃受身邊的警察和市民拉扯所致,惟裁判官不接納此覆核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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