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大白II型」無人機。 本報新疆傳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晶晶 新疆報道)新疆首次開出2萬元人民幣對無人機違規飛行的罰單,落在了新疆巴州地區某單位,目前行政處罰告知書已經送達該單位負責人處。據悉,今年5月,該單位在未辦理空域和任務審批手續,也未申報飛行計劃的情況下,使用「大白II型」無人機,在巴州地區尉犁縣附近進行航空攝影測量活動。
近年來,國內無人機發展迅速,但不少單位和個人法規意識不強,無人機未經許可非法飛行。按照《民用航空法》相關條款,民用航空器未經空中交通管制部門許可飛行,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飛行,其所有人或承租人可能受到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飛行活動嚴重干擾空中交通秩序,威脅航空安全的,還可能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